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修改稿。
36、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建委和市建材工业总公司关于南宁市推行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节能建筑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5]63号)
由市建设局提出修改稿。
37、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土地局《关于国有土地初始登记发证中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5]72号)
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修改稿。
38、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搬迁易地建设若干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96]18号)
由市房产局提出修改稿。
39、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小型企业产权出售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6]39号)
由市财政局提出修改稿。
40、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小型企业租赁经营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6]40号)
由市财政局提出修改稿。
41、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的通知(南府发[1996]59号)
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修改稿。
42、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96]62号)
由市商业贸易局提出修改稿。
4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乡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6]140号)
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修改稿。
44、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旧区改建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96]148号)
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修改稿。
45、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设局关于《
南宁市车辆清洗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7]8号)
由市市政局提出修改稿。
46、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7]10号)
由市建设局提出修改稿。
47、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蔬菜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7]24号)
由农业局提出修改稿。
48、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97]46号)
由市建设局提出修改稿。
49、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商品房销售审批程序的通知(南府发[1997]79号)
由市房产局提出修改稿。
50、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南宁市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补偿标准的规定》的通知(南府发[1997]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