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通知(南府发[1997]67号)
142、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97]121号)
14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南湖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97]141号)
14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朝阳路、江南路人行道护栏及各式广告灯箱的通告(南府字[1997]8号)
145、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老旧汽车更新改造领导小组贯彻自治区七部门《关于整顿老旧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的通告》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7]73号)
146、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通知(南府发[1997]92号)
147、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1997—2000年南宁市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的通知(南府发[1997]31号)
148、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由有关行政机关委托南宁市城市综合管理监察总队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南府发[1997]157号)
149、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工会、体改委关于《南宁市职工持股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7]40号)
150、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管理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98]10号)
151、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全市小煤矿生产秩序确保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南府发[1998]89号)
152、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个体私营企业人员申请入户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8]117号)
153、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统一征收管理的通知(南府发[1998]64号)
15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南宁市国有直管公房出售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8]76号)
155、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率的通知(南府发[1998]79号)
156、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市计委关于我市建设项目优先采用本市工业产品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9]8号)
157、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完成或超额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计划目标奖励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9]75号)
158、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南府办[2000]24号)
159、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关于《南宁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办[1999]127号)
160、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直管商用公房售买补充规定》的通知(南府发[20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