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南宁市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发[1994]106号)
76、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的通知(南府发[1994]113号)
77、南宁市进一步搞好房地产开发的若干规定(南府发[1994]70号)
78、市人民政府关于简化办理建设项目收费手续的通知(南府发[1994]115号)
79、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国有土地临时基准地价的通知(南府发[1994]129号)
80、首府南宁住房资金管理与使用暂行规定(南府办[1994]26号)
81、南宁市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暂行办法(南府发[1994]44号)
82、南宁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南府发[1994]47号)
8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餐饮具卫生消毒管理的通知(南府办[1994]57号)
84、
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实施细则(南府发[1994]9号)
85、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在南宁住宿的外来人员征收副食品基地建设基金的通知(南府发[1994]121号)
86、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品市场建设步伐的决定(南府发[1995]75号)
87、南宁市国有住房出售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南府发[1995]72号)
88、关于成片旧区改建项目办理优惠政策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5]123号)
89、南宁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发[1995]126号)
90、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占用道路及人行道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的通知(南府办[1995]33号)
91、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5]50)
92、南宁市建设项目收取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暂行规定(南府发[1995]110号)
93、
南宁市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若干规定(南府发[1995]2号)
9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自治区用经济手段加强控制首府摩托车入户的通知(南府办[1996]56号)
95、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以土地补偿投资建设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6]16号)
96、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征收城市供水建设基金的通知(南府发[1996]38号)
97、市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展建设项目用地清理工作批复的通知(南府发[1996]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