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义务教育达标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发行教育募捐券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2]119号)
36、南宁市建筑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办法(南府发[1992]80号)
37、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工商局关于支持国营工商企业搞好生产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2]48号)
38、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社会审计工作的通知(南府发[1992]106号)
39、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对放开经营试点企业放宽企业价格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2]47号)
40、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房产部门非住宅租金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2]60号)
41、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对放开经营试点企业放宽劳动用工权、内部分配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2]46号)
42、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肉食补贴政策的通知(南府发[1992]54号)
4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我市民用煤价格补贴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2]57号)
4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财政局、市城管办关于《南宁市城市管理办案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1992]46号)
45、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资(奖金)发放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2]109号)
46、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商业流通“四放开”改革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四放开”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的报告》的通知(南府办[1992]87号)
47、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金贸办公室关于建立南宁市专业商业街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2]89号)
48、
南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南府发[1992]102号)
49、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南府发[1992]36号)
50、南宁市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若干规定(南府发[1992]78号)
51、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政办[1992]122号文件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2]122号)
52、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强化养老保险基金收缴工作保障退休职工生活的报告》的通知(南府办[1993]87号)
53、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南宁市国有企业固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3]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