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199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说明 已被1997年《南宁市园林绿化条例》(市人大公告十届第12号)取代。
  22、《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街道花卉设施的通知》(南府发[1990]34号)
  说明 已被1997年《南宁市园林绿化条例》(市人大公告十届第12号)取代。
  2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收缴绿化费及延误费的通知》(南府发[1985]46号)
  说明 该项收费已被取消。
  24、《南宁市防洪堤管理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说明 已被1993年《南宁市邕江防洪大堤管理若干规定》取代。
  25、《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81]65号)
  说明 已被1997年《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市人大公告十届第14号)取代。
  26、《南宁市人民政府同意批转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加法>的通知》(南府发[1982]66号)
  说明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一致。
  27、《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防洪堤管理处关于加强邕江防洪辖区管理的报告的通知》(南府发[1987]83号)
  说明 已过时。
  28、《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邕江河床清障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南府发[1987]84号)
  说明 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失效。
  29、《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城市建设局拟定的<南宁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府发[1988]32号)
  说明 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失效。
  30、《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城建局<关于严禁在邕江河道(河床、河岸)堆放砂石生产的粗碴石及向河内排放煤灰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0]49号)
  说明 已过时,实际上已失效。
  31、《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城乡建委<关于收取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保证金请示>的通知》(南府发[1990]62号)
  说明 该收费项目桂政发[1997]64号文明令取消。
  32、《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门前联包”责任制的通知》(南府发[1991]34号)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