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南宁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全市治安防范网建设的意见通知》(南府发[1987]130号)
说明 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失效。
10、《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办好厂矿场企事业单位子弟学校的决定》(南府发[1986]21号)
说明 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失效。
11、《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社科联关于南宁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府发[1988]93号)
说明 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失效。
12、《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创建卫生城市总指挥部关于<首府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发[1990]67号)
说明 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失效。
13、《南宁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经委、市财局、市劳动人事局关于<南宁市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能源、原材料单项节约奖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85]75号)
说明 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失效。
14、《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财政局、税务局<南宁市公交系统产品原材料消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87]32号)
说明 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失效。
15、《南宁市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实施办法》(南府发[1988]106号)
说明 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失效。
16、《南宁市企业兼并暂行规定》(南府发[1989]40号)
说明 已被1994年《
南宁市企业兼并条例》取代。
17、《南宁市进一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南府发[1989]99号)
说明 已过时。
18、《
南宁市企业招标工作暂行办法》(南府发[1989]100号)
说明 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一致。
19、《南宁市企业实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暂行办法》(南府发[1989]101号)
说明 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失效。
20、《南宁市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南府发[1990]94)
说明 与《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国务院令第302号)不一致。
21、《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南府发[198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