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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南宁市运营客车分流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
《南宁市营运客车分流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2年9月17日 南府办[2002]201号)


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交通局制订的《南宁市营运客车分流第一阶段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营运客车分流第一阶段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市中心客运站迅速搬迁外移的决策,确保营运客车分流第一阶段工作稳步、有序地实施,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站场设施,按营运客车进出市区的方向和经营班线,实施分流。
  二、分流目标
  从2002年10月20日起,凡从南武二级公路安吉大道进入市区的各个客运站(中心)配客发班的314辆(2002年6月重新整理在营车辆数,届时以实际分流的时点数为准,下同。)各类营运客车,一律分流到安吉客运站发班。其中,原进入友爱路市公路客运中心的车辆分流210辆;原进入朝阳路南宁客运服务站的车辆分流39辆;原进入中华路市第二公路客运中心的车辆分流65辆。凡从南百二级公路,大学路进入市区各个客运站配客发班的477辆各类营运客车,一律分流到北大路市北大公路客运中心发班。其中原进入友爱路市公路客运中心的车辆分流39辆;原进入朝阳路南宁客运服务站的车辆分流33辆;原进入中华路市第二公路客运中心的车辆分流170辆;原已进入北大路市北大公路客运中心的车辆235辆暂时保留。
  以上分流的车辆共791辆,占应分流车辆数的28.5%。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市政府颁布营运客车分流通告,确保营运客车分流工作按计划进行,按时完成。
  (二)做好宣传导向工作,确保分流工作如期进行。通过区、市级各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市中心车站搬迁和营运客车分流决策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被分流的企业、车主以及广大市民端正态度、坚定信心,理解、支持、配合营运客车分流工作。
  (三)稳定分流企业职工和车主的思想,确保分流工作稳妥进行。通过召开企业职工大会和车主座谈会,层层动员,做实、做细职工和车主的思想教育工作,把企业职工和车主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精神上来。
  (四)做好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协调工作,确保分流工作顺利进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协调好自治区交通厅、运管局以及区内外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运输企业的工作。市政府做好区外各中心城市和地级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运政管理部门、相关运输企业的协调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协调区内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运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道路运输企业,以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市公交总公司要与安吉客运站等协调好旅客的接驳、换乘工作。公交车辆要延长营运时间,增加车辆和提高发车密度,确保旅客到站后能及时中转,换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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