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

  17.合理调整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隶属关系。适应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本着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管理、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原则,在党员人数较多的村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党的基层委员会,按村民小组或党员从事的产业划分党支部,流动党员较集中的地方可单独设立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相对发达的乡村,可采取村企共建、邻村共建等形式,按经济联合和合作方式归口设置党组织。
  五、建立健全责任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
  18.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全区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常设机构,配备专人,日常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各市、县(区)委要调整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建立基层组织建设协调机构,定期通报情况、沟通工作、协调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9.进一步强化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责任制,完善考核体系,改进考核办法。各市委(工委)要加强对县(市、区)委及其主要领导同志履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职责情况的考核,考核情况要作为评价县(市、区)委工作实绩的主要内容。县(市、区)、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乡镇、村党支部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
  20.建立健全组织员制度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督查员制度。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设立组织员办公室,各市、县(区)委要配备2—3名组织员,专抓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员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市、县(区)委组织部负责日常管理,编制从市、县(区)编制总数中调剂解决。督查员应聘请熟悉党务工作,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经常深入乡镇、村督促检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21.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联系点,并经常深入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此带动面上工作。要规范联系点工作制度,对联系点上工作的时间、内容、方法、要达到的目的等提出明确要求。上级党组织每年要对联系点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22.加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投入。逐级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常性的财政支持体制。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中,每年列支200万元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由自治区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统一划拨使用。各市(县、区)财政预算中每年也要列支一定数额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经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