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拓宽经济发展思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1.组织开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践活动”。各市、县(区)要帮助村级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发展一批劳动联合或资本联合的合作经济组织。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要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要做好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的工作,以“典型引路”的方式推动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发展。村级组织要在启动内在活力、依靠自身实践和自主探索上下功夫,从小处着眼,走滚动发展的路子,切实解决好“无钱办事”问题。经过5年的努力,川区县(市,区)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村要达到30%以上,5万元(含5万元)至10方元的村要达到40%以上,其余村要达到1万元以上。山区县(区)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村要达到10%以上,5万元(含5万元)至10万元的村要达到20%以上,1万元(含1万元)至5万元的村要达到40%以上。
12.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和资源条件,园地制宜,选准村级集体经济增长点,确定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从强化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搞好资源开发入手,以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扶持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为着力点,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四、高度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注重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积极探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13.在试点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进一步增强党性,认清使命,自觉实践“三个代表”,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和任务而努力奋斗。
14.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改变少数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疏于管理,个别党员基本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有的甚至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现象。加强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无神论的教育。妥善解决个别党员信仰宗教的问题。加大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力度,逐步形成党员队伍的自我纯洁机制。
15.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以保证质量为核心,重点做好在35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全面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和公示制。
16.积极探索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的有效途径。坚持和完善农村“双带”活动,通过实行党员致富基金、实施“双培促双带”(把致富能人培养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人,促进党员充分发挥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作用)等措施,强化党员的自豪感,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做好党建带团建工作,加强对农村基层团组织的建设,解决一些团组织推优工作滞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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