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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

  (十七)大力实施畜牧业“品牌战略”,精心做好品牌策划、品牌宣传、品牌营销,争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标品牌,努力做大市场,做大“龙头”,做大产业。走深加工之路,打“清真”、“绿色”牌,运用现代营销理念经营好“清真”品牌这一无形资产。引导肉奶加工企业逐步集中,积极培育清真食品工业园区,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分户经营”的营销模式,抱团开拓市场,集体注册商标,合作打响品牌,以此提高我区畜产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
  (十八)打破地域、行业、部门和所有制界限,通过政策引导和资本运作,培育具有较强市场开拓能力、能进行精深加工,能为农民提供有效服务、产品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创新畜牧业发展环境,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中型工商企业发展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整合和提升现有的乳品和清真牛羊肉加工能力。自治区将按照“平等、择优”的原则,集中力量扶持几个起点高、规模大,外向型、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引进和采用一流的设备和工艺技术,按照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开发高档、绿色、保健的畜产品。
  (十九)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多元化的市场结构,壮大流通“龙头”,搞活畜产品流通。在完善和提升有形市场的同时,重视和加强市场主体的培育,引导农牧民组建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发展壮大农牧民经纪人队伍,把分散的农牧民组织起来进入市场。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营销网络和畜产品“绿色通道”,积极发展“集中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把我区优质特色畜产品推向国内国际市场,确保鲜活畜产品运销畅通。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建立健全畜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制度,为农牧民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正确引导畜产品生产和流通。
  七、大力发展草产业,实现畜牧业健康发展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二十)正确处理发展畜牧业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把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高度统一起来,切实加强草原建设与保护。中部干旱带实行围,禁、退、种、移并举,全面恢复草原生态,大力推进“人工种草、羊只下山、舍饲栈养、规模经营”的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坚持走立草为业、兴草富民,草灌结合和林草一体化的路子。南部山区要进一步加大退耕种草的力度,实施“10万贫困农户养羊工程”,积极引导农民走“种草——养育——致富”和“草多——畜多——粮多”的草地生态农业之路,力争到2005年全区新增退耕种草面积300万亩,发展人工草地300万亩,改良天然草场1000万亩,建立牧草种子基地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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