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技术进步,促进科技和经济的紧密结合
以解决支柱产业以及战略产业的关键技术研发、制造和产业化为重点,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在电子信息、电器机械、石油化工、汽车、医药等产业,集中力量实施一批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发。推动全省大中型企业建立以技术中心为主要模式的创新体系,促进企业技术开发和实现产业化能力的提高。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走产学研联合之路,积极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人才资源为加快推进广东新型工业化服务。积极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快建立健全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立技术、贸易、人才培训相结合的综合服务中心。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及各种创业活动,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步伐。继续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逐步加以吸收、创新,走“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道路。
增强技改观念,加强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加快产品升级换代的步伐,增强市场竞争力。围绕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在技术装备改造、工艺改进创新、产品水平提高和降低成本上下功夫。财政技改资金的使用要突出新型工业化的特色,重点用于信息化、振兴装备工业、名牌战略、推动流通现代化、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领域。宣传和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各项政策,包括国债支持技改政策、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减免进口增值税、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压缩过剩生产能力的产业政策等。
加大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大力发展面向新型工业化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大力培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培育一支高素质的高级技工队伍,为新型工业化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四)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形成内源型经济和外源型经济共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格局
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监管方式。着眼于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以上市公司为重点,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规范引导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改组改造国有企业,通过产权转让、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多种形式,促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国有经济的竞争力、控制力和带动力。
加大扶持力度,全面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上新水平。重点支持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型和农产品加工型的民营企业,不断加快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步伐,积极运用产业政策等手段,全面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凡对外商开放的行业和领域,民营企业均可进入。加强对民营企业吸收外资的宏观指导,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与外商设立合资、合作经营企业,通过外商收购现有民营企业股权转为合资、合作企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