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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机构内窥镜消毒规范》的通知[失效]

  (二)酶洗
  1.放在含酶洗液中的内窥镜用注射器抽取含酶洗液100毫升,冲洗送水送气管道,用吸引器将含酶洗液吸入活检孔道,操作部用含酶洗液擦拭,含酶洗液浸泡2分钟;
  2.其它附件、各类按钮和阀门放在含酶洗液中浸泡2分钟,附件还须在超声清洗器内清洗5—10分钟;
  3.含酶洗液每清洗3条内窥镜后必须更换。
  (三)冲洗
  1.含酶洗液浸泡后的内窥镜,用水枪或注射器冲洗各管道约30秒,以去除管道内的含酶洗液及松脱的污物;
  2.冲洗内窥镜的外表面;
  3.用50毫升的注射器向各管道冲气,排出管道内的水分,以免稀释消毒剂;
  4.冲洗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清洗过程中应当做到纱布一次性使用,清洁刷一用一消毒,消毒方法同内窥镜。
  第九条 不同软式内窥镜清洗时应当按照不同的程序进行。
  (一)胃镜、肠镜的清洗按本规范第八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十二指肠镜清洗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将专用抬钳器管道洗涤管接在安装座上,经上述清洁程序后,注入含酶洗液及清水,然后消毒、清洗及干燥;
  2.抬钳器的弯曲部用短刷子刷洗及用注射器冲洗;
  3.先端帽的清洗同内窥镜附件。
  (三)气管镜清洗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用专用吸引器清洗透明管接驳吸引安装座,活检钳孔道用注射器注入含酶洗液及清水,然后进行一般的消毒程序;
  2.吸引按钮拆下清洗,吸引安装座用小刷子清洗。
  (四)软式膀胱镜清洗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膀胱镜的清洗需按软式内窥镜的清洗、酶洗、冲洗进行;
  2.用注射器抽吸含酶洗液冲洗管道,不少于2次;
  3.用中刷子刷洗吸引管道不少于2次;
  4.用小刷子刷洗各安装座;
  5.拆卸的内窥镜配件,置超声洗涤器中清洗。
  第十条 应当灭菌的内窥镜(如关节镜、腹腔镜、脑室镜、硬式膀胱镜等)的清洗及要求如下:
  (一)使用后立即用清水彻底清洗,除去血液、粘液等;
  (二)初步清洗擦干后的内窥镜置于含酶洗液中浸泡时间不少于2分钟;
  (三)彻底清洗内窥镜各部件,管腔用高压水枪彻底冲洗,可拆卸部分必须拆开清洗,并用超声清洗器清洗5至10分钟;
  (四)器械的轴节部、弯曲部、管腔内用软毛刷彻底刷洗,注意防止划伤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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