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接轨上海、参与长江三角洲合作与交流,首先是意识和观念的接轨。要充分认识上海在“长三角”乃至中国经济发展的龙头地位及其对“长三角”城市群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树立主动服务、主动配套、主动接轨上海的意识。要虚心学习上海的全球眼光、战略思维和高标准定位,认真借鉴江苏接轨上海、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克服患得患失的思想,克服封闭、排斥心理,摒弃“大树底下不长草”的观念,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以大气开放的心态,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做好“大树底下好乘凉”这篇文章。
16、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接轨上海、参与长江三角洲合作与交流是一项事关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系统工程,我们要把接轨上海、参与长江三角洲合作与交流作为全市的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各区、县(市)和市直各单位要站在长江三角洲一体化的高度来审视和考虑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把接轨上海、参与长江三角洲合作与交流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将对市直各单位和有关区县(市)主动接轨上海、参与长江三角洲合作与交流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17、建立机制,促进交流。要在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之间建立完善交流、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开展与各城市尤其是上海、南京等城市党委和政府领导层的互访交流活动,加强沟通和了解。由市里统一组织选派相关单位的局级干部到上海、江苏对口单位挂职,达到密切联系、获取信息、学习培训的目的,各区、县(市)也应选派干部外出挂职。市直各单位要加强与上海、江苏对口单位的联络,形成城市间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建设,发挥其在招商引资、信息收集、对外宣传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群众团体、行业协会、在上海和江苏的杭州企业、杭籍知名人士的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加强与上海、江苏的沟通联系。结合杭州优势产业,建设相关发展论坛,共谋发展大计。
18、制定政策,营造环境。市直有关单位要联合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及时研究接轨上海、参与长江三角洲合作与交流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关注、研究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战略,在明确合作领域和合作重点的基础上,制定相应政策。学习借鉴上海和江苏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政府服务的做法,强化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搭建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增强政府服务的主动性和规范性,尽快从审批型经济转变为服务型经济,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使杭州成为投资创业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