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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关于换发《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关于换发《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京房协字[2003]第018号)


各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土地估价师:
  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公函(中土协函[2003]第5号),我市特换发《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
  凡《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04年内届满的土地估价师为本次换证的对象(需换证的土地估价师名单详见附表一)
  二、时间:
  自2003年8月1日起至2003年9月1日为换证受理时间,土地估价师将填写好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换证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表二)交至北京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北京房协),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换证事宜。
  三、《登记表》可直接下载,也可到北京房协领取。
  四、要求:
  (一)每个换证的土地估价师(估价机构)需提交两套《登记表》,一套《换证人员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表三),共两张两寸彩色免冠近照(按要求粘贴到一张《登记表》上)。一张电子软盘(包括一张《登记表》,一张《汇总表》)。
  (二)执业的土地估价师,由所在估价机构统一办理;未执业的土地估价师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没有单位的土地估价师,可直接到北京房协办理。
  (三)所填表格一律用计算机打印并统一用A4纸(横向)打印提交。(不得改变表格结构,可自行调整单元格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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