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经贸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物价局关于防治“非典”期间对部分行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深圳市经贸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物价局
 关于防治“非典”期间对部分行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2003年6月17日 深经贸通[2003]57号)


  现将广东省经贸委、财政厅、物价局《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防治“非典”期间对部分行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经贸发电[2003]9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落实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并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落实措施,促进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对受“非典”疫情影响严重的集贸市场、餐饮、旅店、娱乐、民航、旅游、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出租车等行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有关部门、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范围、收费项目与标准、时间期限制定具体的收费减免办法。此前我市出台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措施,与《通知》所列项目重复的,按有利于企业的规定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