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绿化委员会《关于深圳市
2003年植树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3年5月27日 深府[2003]107号)
市绿化委员会《关于深圳市2003年植树造林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深圳市2003年植树造林工作方案
(市绿化委员会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市委三届六次会议精神的第一年,也是落实市政府提出每年植树500万株任务的第二年。为了更好地完成今年植树任务,早日实现把深圳建设成为高品位的生态城市这一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植树造林任务
2003年,全市计划完成植树造林任务558.85万株,包括乔木400.95万株,占71.7%;灌木157.9万株,占28.3%。其中全民义务植树种植乔木120万株;生态风景林种植乔木252.7万株;市区道路、公园等种植乔木27.38万株,灌木112.9万株;国道、省道等主要公路种植乔木0.87万株,灌木45万株。
二、任务分工
(一)市农林渔业局、绿委办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和生态风景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具体任务如下:
1.全民义务植树120万株。其中市属机关干部植树1.2万株,地点为西丽果场;南山区20.55万株,地点为西丽果场、大小南山、大学城等4个植树点:福田区1.0万株,地点为鹅地山塘;罗湖区3.0万株,地点为广岭山等;盐田区0.25万株,地点为大梅沙隧道旁;龙岗区36万株,地点为中心城附近、横岗2号通道旁等11个植树点;宝安区58万株,地点为西乡、福永、石岩等6个植树点。采用的树种主要为乡土风景树种,如木棉、榄仁、梧桐、凤凰木、大叶紫薇、红千层、火力楠、杜英、秋枫、土沉香等40多种。
2.营造生态风景林252.7万株。其中龙岗区104.35万株,宝安区99.31万株,南山区11.83万株,福田区6.44万株,罗湖区7.47万株,盐田区23.3万株。树种为海南红豆、桃花心木、黎蒴、腊肠树、仪花、红锥、火力楠、南洋杉、秋枫、乌桕等70多种。
(二)市城管办负责市区道路和公园植树的组织实施。计划任务为市区道路和公园植树140.28万株。其中乔木27.38万株,灌木112.9万株。主要在福田区政府后街、福田中路、金田路、百花路、上步路、笋岗路、滨河路、龙珠大道、沙河西路等50多条路段增植行道树、背景林带;对洪湖立交、梅林立交、香蜜立交等21座立交匝道进行绿化改造。主要树种为细叶榕、乐昌含笑、蓝花楹、盆架子、大叶紫薇、雨树、凤凰木、人面子等。在梧桐山风景区、笔架山等13个公园增植特色景观树种,主要树种为木兰、高山榕、珊瑚树、海南红豆、八宝树、美丽木棉、樟树、红花紫荆、金龟树、吊瓜树、凤凰木、水蒲桃、串钱柳等。各单位附属绿地主要种植白玉兰、桂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