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工作由市法制局牵头,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落实。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应对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壁垒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实现对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版权的综合保护。及时、公开、公正地处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提高企业应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尤其在对外经贸活动中,切实预防和避免知识产权侵权。
加快各类商标、专利的国内外注册申请,对申请国内外专利的单位和个人、对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以及对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实施项目,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完善行政和司法双轨并行的专利保护制度,制止专利侵权行为。
强化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逐步完善商标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企业自我保护和社会监督保护机制,尽快制定保护著名商标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加快建立和完善著作权管理制度,健全著作权行政管理体制,建立举报和打击盗版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进版权贸易及版权代理业务,为版权使用和保护创造有利条件。
加紧制订《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深圳市原创性技术的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扶持一批非营利性机构,建立行业间的产品技术标准同盟;资助高新技术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及其应用推广;鼓励和资助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
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积极应对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壁垒,防止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执法措施或程序变成合法的贸易障碍。要充分利用WTO有关条款和争端解决机制,抵制违背WTO原则的、严重损害深圳市企业利益的知识产权过度保护行为。
以上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落实。
九、稳定、发展、提升加工贸易,推进产业结构不断升级
鉴于入世后加工贸易产品可以内销等新情况,有关部门要研究应用政策手段调动镇村对“来料加工”向“进料加工”(或外商投资企业)转型的积极性,同时研究政策,创造条件,为愿意转型的企业营造顺利转型的政策环境,推进产业结构不断升级。
积极在大企业推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模式,改进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方式,简化异地深加工结转监管手续。加快实施电子申报、电子通关、电子转单。建立加工贸易的海关监管、企业自管、政府协管和社会共管的机制,提高加工贸易企业的运作效率和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