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口岸查验单位加大高科技手段应用力度,加强口岸信息资源整合,实现通关单证电子化,建设、扩充、完善以现有电子口岸系统为基础的统一数据处理平台,形成标准统一的口岸通关信息化服务体系。
进一步简化进出口管理手续,规范和减少进出口环节的收费,规范报关、货代市场。进一步加强与港方的日常沟通协调,建立统一有效的口岸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口岸的安全、畅顺。
对我国经济、社会、环境安全具有潜在危险的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实行境外预检和装运前检验,逐步形成境外预检、到货查验和后续监管全过程监控体系。
以上工作由市口岸办牵头,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落实。
四、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出口促进体系
积极采取国际通行的出口信用、出口零税率、信息咨询服务、组织国际展览等方式为扩大出口服务。
深圳金融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办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出口担保等业务为出口企业提供服务。同时,加大地方财政对出口信贷的支持,建立出口融资担保体系,扩大出口信贷规模和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
完善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贴息贷款办法,简化申请程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扩大贷款规模和范围。鼓励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企业成立担保投资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办出口退税担保贷款业务。
合理利用WT0有关规则,积极采用不违反WT0规则的财政扶持政策,重点扶持一批技术开发能力强、出口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传统优势企业提高出口竞争力。对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参展、调研、市场考察、产品推广宣传、国际质量认证、信息服务等活动,市外贸发展基金给予支持。
充分利用出口促进体系巩固和扩大美、日、欧和港、澳、台等传统出口市场,努力开拓俄罗斯、印度、中东、东欧、非洲、南美等新兴市场。
以上工作由市外经贸局牵头,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落实。
五、建立公共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平等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
抓紧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并加快建立公共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各部门要在建设、完善、规范现有数据库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使政府各部门的数据库通过公共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对外开放,向社会提供及时、方便的数据和信息。
除通过政府公众网站将WTO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的统计数据等信息对外公布外,政策法规从发布到实施还要有一定的缓冲期,为相关利益方提供充足的时间研究熟悉,以更加符合WTO透明度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