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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加强杭州市专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宣布失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
 关于加强杭州市专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3]18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科技局《关于加强杭州市专利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七月十日

           关于加强杭州市专利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科技局 二00三年六月六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充分发挥专利工作对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促进技术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导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专利法》及国家、省关于促进技术创新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和开拓专利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领域,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推进技术创新和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进“一号工程”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我市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促进全市科技、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专利保护为核心,以专利管理为基础,以体系建设为保障,以专利宣传为先导,以促进技术创新、营造良好创业环境为重点,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努力探索,加快发展,全面推进专利管理体系、激励创新机制和专利保护法规建设。
  二、发展目标
  (一)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明显增长。全市年均专利申请量增长率达到20%以上,年均专利授权量增长率达到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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