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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严格控制教材成本,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4号)的规定,坚决纠正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向学校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或专题教育书籍及材料等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将中小学实验教材纳入政府价格等管理范围,严格核价。坚决制止以“培训费”等名义向教材出版、发行单位收取发行准入费用的现象。严格审核、控制教材成本,严禁转嫁、变相加重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五、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办学经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意见》(京政发[2001]27号),加快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的投入机制,保证学校办学经费。要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抓紧改造相对薄弱学校,努力缩小校际差距。今年,本市将启动“初中学校建设工程”,加快学校布局调整进度,在2004年前将群众不满意的初中校全部撤并。同时,抓紧实施新的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市教育、发展计划、财政、人事、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要尽快出台新的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纲要。各区县政府要结合区域教育布局调整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学校达标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2005年率先达到新办学标准。采取区县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重点支持的方式,改造和建设郊区学校与城区薄弱学校,逐步实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达到新办学标准。
  六、严格核定教职工编制,合理配置教育经费。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精神,抓紧完成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核定工作。要通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调整教育布局,精简管理人员和非教学人员,使有限的教育经费得到合理配置。改革现行的结构工资制度,建立岗位工资模式,在区域内相对统一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标准,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资管理,严格控制收入的无序过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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