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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夏季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通知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大检查中要发挥组织、协调和卫生监督执法的职能作用,把夏季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及时掌握有关工作信息,全力以赴,抓紧抓好,并及时汇总有关工作信息报送市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利用暑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的整修改造,使所有学校食堂达到卫生要求,要特别关注农村学校、外来人员子弟学校、民办学校的食品卫生状况,秋季开学前对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集体食堂和学生营养餐供餐企业进行全面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建筑工地的饮食卫生制定管理标准,切实改善务工人员的饮食卫生条件,对每一个工地要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商业、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和城管监察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加大检查监管力度。公安机关要配合做好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卫生安全负总责,要加强统一领导,认真组织好辖区内夏季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确保一方平安。
  二、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依照《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对证照不齐、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票证不全、超范围经营和擅自扩大经营场所或改变经营地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坚决做到该停业的一律停业,该吊销证照的一律吊销,该处罚的一律处罚,该取缔的一律取缔。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对卫生条件不达标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集体食堂要求其停业整顿,限期改造;对造成群体食物中毒甚至死亡的重大案件,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一追到底,决不姑息。要建立督查反馈制度,保证检查出的各种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加强社会监督,营造有利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舆论氛围
  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公布群众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问题,并努力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舆论监督,对餐饮企业和食品流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曝光,对重大案件要跟踪报道;可采取专家访谈、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在这次夏季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执法检查,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整改,提高工作成效。
  四、加强领导,建立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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