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夏季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3]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进入夏季以来,本市连续发生多起食物中毒事件,食品卫生安全形势相当严峻。主要原因是违法食品经营活动屡禁不止,一些餐饮单位卫生制度措施不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尤其是一些建筑工地和学校集体食堂及夜市大排挡发生食物中毒比例较高。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消除隐患,确保有效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食品卫生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领导要深刻认识加强夏季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执行《
食品卫生法》、《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管理,依法行政,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
食品卫生安全涉及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包括食用农产品种养、食品加工、市场流通、餐饮企业及单位集体食堂。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建筑工地和学校集体食堂及营业餐厅、夜市大排挡、餐饮加工企业等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情况。依据《
食品卫生法》和《北京市实施〈食品卫生法〉办法》,对各类经营性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深入检查,重点对冷饮、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小菜的制作、运输、销售各环节加强监督管理,没有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准进行冷荤制作,坚决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就餐安全。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种养投入品检查,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严格检测蔬菜农药残留量,保证上市食用农产品的卫生安全。依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格食品市场的准入制度,加强食品质量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