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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

  (四)我市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原则是:总体设计,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分步推进;优化整合电力资源,合理布局,有序开放,防止重复建设,增强重庆电力工业整体实力;以资产为纽带,保护各方资产合法权益,不搞利益平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确保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和电网安全运行。
  二、我市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
  我市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是:实施“厂网分开”,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实施竞价上网,建立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和电力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统一、竞争、开放的电力市场,逐步实行新的电价机制;实施电网体制改革,重点推进配售端供电体制改革,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
  (一)实行“厂网分开”。重庆市电力公司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实施了电厂与电网的分离。我市要根据国家部署,以重庆市拥有的电网净资产比例为基础参股,与重庆市电力公司组建华中电网辖下的重庆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小水电自发自供为主的供电区,其他部门管理的电力企业,也要适时实行“厂网分开”。
  (二)实行电价新机制。要根据重庆市的电网结构,负荷分布特点,以及电价水平的具体情况,设置重庆电力调度交易中心,逐步实行竞价上网,建立起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市政府根据国家规定按照效益原则、激励原则和吸引投资的要求,并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对上网、输电、配电和终端销售多个环节的价格进行调控和监管。
  (三)实行电源建设有序开放。扶持市级电力投资主体,欢迎国家5大发电集团来渝投资建厂,鼓励有条件的不同所有制企业多家办电,形成竞争机制,实现重庆电源建设的快速发展。要按照2010年前重庆电力发展规划目标的要求,稳步推进重大电源项目建设,并做好一批电源项目的前期储备工作。
  (四)实施电网体制改革。重点推进配售端供电体制改革,尽快实行全市统一调度,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同时,把电网体制改革与重大电源点的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改革和建设,在全市形成西与二滩、东与三峡联结的500千伏主骨架,构建起围绕都市发达经济圈的500千伏环网,使220千伏输电网络覆盖全市域,每个区县(自治县、市)至少建成1个220千伏变电站,以110千伏为骨架建设完善的配售电网络。
  (五)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发电企业向较大用电量的用户进行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可以在渝东南地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能耗产业先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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