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03年进一步改善全省投资软环境的若干意见
(2003年4月12日 鄂办发[2003]22号)
近年来,全省各地和省直各部门围绕改善和优化投资软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并已取得初步成效。全省上下重视软环境建设、积极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氛围已逐步形成。但是,软环境的改善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贯穿于经济发展的始终。要通过坚持不懈、年复一年的艰苦工作,努力营造海内外投资者竞相在湖北投资兴业的可喜局面,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营造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机制,营造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优良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现就2003年进一步改善全省投资软环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体制创新工程,建设有利于吸纳投资的体制环境
(1)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吸纳投资的主体。今年重点是培育一批在市场上有竞争力、资产状况良好、内部管理科学的优势企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扶持东汽、武钢、鄂钢、红桃K、精伦电子等一批有基础、有潜力、有优势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壮大实力;引进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有优势的龙头企业;鼓励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与企业联合,培育和壮大一批科技型企业;积极利用三峡工程即将发电的机遇,大力发展一批关联企业;加快推进企业改革,盘活和壮大一批企业。要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鼓励用国有企业的优良资产吸引、嫁接、置换外资和民间资本,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转换企业机制,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以此吸纳和带动各类投资者来湖北投资。
(2)加快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和公平竞争机制。当前,重点是健全和完善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技术市场,完善和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交易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市场,为各类投资者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要通过深化改革,尽快消除现实中客观存在的所有制歧视、行业垄断以及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实行各类所有制企业和投资者一视同仁的政策。今后,除国家明文规定限制进入的领域外,都对境内外投资者开放。省外企业在我省投资以及私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上市融资、进出口、使用外汇、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报政府计划项目、科技奖励、取得许可证和资质等级证书以及引进人才等方面,享受与省内企业、公有制企业同等待遇。
(3)高标准建设开发区。全省各类开发区要在原有政策优惠等因素逐渐弱化的条件下,依托自身在资源、地缘、人才、产业、机制等方面的优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创建综合投资环境新优势。今年要对全省各类开发区进行检查验收,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开发区实行淘汰取消一批、限期整改一批、重点建设一批,使开发区真正成为全省投资软环境建设的示范区和吸纳海内外投资的主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