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电子游戏厅、网吧,对高校周边的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实行总量控制,不再审批新的经营点;对网吧、歌舞厅、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摊点等的非法经营活动进行坚决打击;查处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娱乐场所;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经营秩序。
(四)新闻出版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工作。科学规划、合理设置、认真审批和管理校园及周边的出版物经营网点;清理整顿出版物经营单位,查处违规经营行为,规范校园及周边的出版物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扫黄”“打非”行动,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黄色淫秽出版物、“法轮功”类非法宣传品和载有违禁内容的电脑软件等非法出版物,清除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精神垃圾,加强对中小学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的管理,开展专项行动打击盗版盗印教材教辅的行为,防止非法教材教辅读物流入校园。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及周边经营单位营业执照的核准工作,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好市场的治安秩序。配合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严格审批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开设网吧及其它法律、法规禁止在学校周边设立的经营单位的申请一律不予核准,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文化娱乐和服务业市场及其他商业网点的巡查,督促经营户规范经营。
(六)建设部门负责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合理规划校园周边建设项目。不得审批有碍师生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的建设项目。严禁校外单位和个人依学校围墙搭建任何建筑和设施。科学规划和建设校园周边服务业市场。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工作,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开设夜市。依法拆除校园周边的各类违章建筑。
(七)卫生、食品监督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诊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防止危害师生健康事故的发生。不得向校园周边200米内设置的文化娱乐场所、诊所等经营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
(八)司法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培训。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参与妥善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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