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2003年继续在全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个部门和行业的领导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认识民主评议行风的重要意义,按照全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统一认识,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作为促进行风建设和深化改革、发展事业的良好契机,切实增强搞好民主评议行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自愿地争取评议,参与评议,搞好评议。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宣传报道中的主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各级纠风部门要大力宣传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各被评单位要采取在报纸上开辟专栏、在电台开辟“行风热线”或发表电视讲话等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地还可采取在报纸上公布行评代表名单和联系方式的办法,方便群众与行评代表的联系。
  3、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省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在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纠风办会同省文明办、省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尤其是被评部门和行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建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专班,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级纠风办要积极组织协调,加强与各部门评议组的联系和沟通;同时注意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同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创建文明行业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4、选好代表,强化监督。选好行评代表,是搞好评议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在选聘行评代表时要注意参评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除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外,还可从部分市民、民营企业和被评单位的服务对象中选聘。各地在选聘行评代表时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行评代表由群众及有关组织推荐,纠风办审定把关,由纠风办聘任;二是坚持行评代表必须具有思想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敢于开展批评,群众评价好等基本条件;三是坚持老、中、青合理搭配,充分发挥各阶层人员的优势。
  5、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把廉洁高效、勤政为民和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列入评议重点;要加强调查研究,重视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找准被评议部门、行业行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真实反映社情民意,力求做到评之有据,议之有理,客观公正;要讲究评议的民主性、科学性,通过评议,使被评部门和行业切实转变行风,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行评工作结束后,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要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报告。省纠风办将各地情况综合后,于11月底前向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报告。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