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议的步骤
全省行风评议工作拟分4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6月进行,主要是各部门、各行业学习有关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依据各自特点,按照民主评议行风的要求制定出本系统、本行业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意见。各级纠风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选聘行评代表并进行培训。方案在时间的安排上,按照三级评议的原则,市州略早于省,县(市、区)略早于市州,时间跨度大抵四至五个月。行评代表培训内容主要是:让行评代表了解掌握民主评议行风的要求、方法和步骤;请被评议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向行评代表介绍本系统概况及行风建设的基本情况;组织行评代表考察被评议部门、行业及其所属单位;行评代表讨论、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等。
2、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9月中旬进行,省纠风办和各被评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行评和测评问卷的内容,做到上下一致,全省同步。行评代表围绕评议内容,通过听取汇报、阅看资料、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个别走访、问卷调查、专题剖析等方法,调查了解被评部门、行业的行业风气,掌握被评单位行风建设的第一手材料,为集中评议作准备。省级行评代表有权直接参与各市、州、县的调查,也可就某一专题集中调查。同时,被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并写出详细报告。
3、现场集中评议阶段。9月下旬进行,评议大会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主持,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同志和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行评大会采用行评代表与被评议部门的领导面对面进行评议的方式:①由被评部门主要领导汇报本部门的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②各评议小组组长对被评部门进行综合评议;③行评代表现场提问,被评部门领导现场解答;④领导点评;⑤行评代表、纠风领导小组成员投票测评,并现场公布测评结果。
4、建章立制,全面整改阶段。集中评议后,被评议部门和行业要针对集中评议大会上提出的行风问题和行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列出整改计划,对突出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整改,并做好每个阶段整改情况的汇报。11月下旬,各级纠风部门组织行评代表对被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留观”单位进行再次测评。各评议小组要对被评部门和行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检查督促,及时将群众对整改的满意度反馈给被评议部门和行业,以便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
六、几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