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意见
 (鄂办发[2003]16号)


  2003年是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攻坚年、关键年,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开年即召开了专门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发[2003]3号,以下简称为《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必须坚定不移地把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做到领导力量不减、机构班子不撤、人员队伍不散、工作力度不减。各地要认真落实会议和《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原则、严明纪律、配套改革、稳步推进”的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紧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到实处。
  一、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2年度的考核评估。考核评估(以下简称为考评)工作采取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申报一个考评一个的原则,被考评的县(市、区)由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统一申报。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为省税改办),组织各联络组成员组成16个考评专班,负责考评工作。第一批考评安排在3月中下旬,计划考评40个县(市、区);第二批考评安排在4月上中旬,计划考评50个县(市、区):其余县(市、区)安排在4月下旬至5月上旬考评。省审计、财政部门要组织力量,在5月底前完成对各地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并把审计结果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各级都要把考评和政策纠偏、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对考评发现的问题,限期纠正。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不落实的县(市、区),税费改革工作要重新进行全面整改。没有考评的县(市、区)和考评不合格的县(市、区),县、乡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调动、提拔,确需调整的,除按干部管理权限正常审批外,还须报上一级党委批准。
  二、认真搞好今年新税费到户工作。今年农民承担的税费任务必须坚决执行税费改革政策,务必在4月底前进村入户。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几条;
  1、新税费的测算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进行。农业税及附加的确定,必须严格按照计税要素计算;其他负担项目必须符合政策规定。不允许简单照搬上年的负担项目和负担标准;不允许每个农村劳动力承担的“两工”超过15个;凡上年“一事一议”超过标准、在结算清退时明确抵扣今年“一事一议”筹资的,在抵扣完以前,不允许向农民收取“一事一议”资金。各地今年的农民负担必须比上年有所减轻,绝不允许增加农民负担。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