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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三)审核申报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总发行单位;审核申报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和国家级书报刊定点印刷企业;审核申报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审核申报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
 (四)指导并依法审批图书和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组织审读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各类出版物。
 (五)对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贸易等)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或组织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进出口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 (六)贯彻执行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实施全省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 (七)贯彻落实国家对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 (八)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以及教科书和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并负责本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 (九)负责全省著作权管理,查处或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著作权涉外管理的有关工作。
 (十)负责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管理、协调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和版权贸易。
 (十一)编制全省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化、网络化、标准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进步工作;审核省内互联网从事出版信息服务的申请,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 (十二)编制全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工作全省性表彰和评奖活动。
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设8个职能处(室)。
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科技发展处)
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承担文秘、宣传、保密、值班、信访、接待工作;负责规划、统计、财务工作;组织、协调全省新闻出版业科技进步工作。
 (二)图书出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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