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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新闻出版局
 (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03年6月24日 赣府厅发[2003]1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73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0〕15号),保留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为主管全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的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在著作权管理上,以省版权局名义对内对外单独行使职权。
  一、职能调整
 (一)划出的职能
 音像制品的发行、进口管理由省文化厅负责,用于电台、电视台播出的节目的进口管理,由省广播电视局负责。
 (二)新增的职能
 1.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刊期等项目变更的审批;内部报刊转化为内部资料的审批和管理;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的备案和管理;承接境外一般出版物印制的审批;图书二级发单位的审批和管理。
 2.监督管理全省印刷业。
 3.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 4.审核省内互联网从事出版信息服务的申请,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 (三)加强的职能
 全省扫除黄色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以下简称“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
 (四)转变的职能
 1.将全省计算机软件和其他各类作品著作权的登记,各类作品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涉外音像制品合同的登记,著作权合同的审核,涉外录音录像作品著作权的认证,侵权作品的鉴定,全省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等工作,分别交给直属有关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2.与直接管理的出版、印刷、发行企事业单位脱钩,另行组建江西出版集团(具体组建方案另行制定)。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执行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二)制订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全省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有关的经济性宏观调控措施;指导、推进新闻出版业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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