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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巩固和发展“两基”成果。仍是县(郊)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领导对“两基”工作要常抓不懈,长效管理。特别是要依法保障边远乡、村适龄儿童、少年的小学、初中入学率达到国家标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辍学问题,2005年,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控制在3%以下。努力做好扫除剩余青壮年文盲工作,继续贯彻“一扫二堵三提高”的方针,继续扫除剩余的文盲,堵住产生新文盲的源头,巩固提高扫盲成果。农村中小学要转变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手段,使农村学校教育更贴近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热爱农村、扎根农村、建设农村的教育。
  3、县(郊)要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村职业初中,摸索出办学经验,办出农村职业初中特色。县(郊)农村中学教育要渗透职业技术教育,改变单一的传授文化知识的教育模式,开设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生态家庭经营、社区服务等课程,上好《初中渗透职业教育》和《高中职业指导与创业模拟》课,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现代农业生产技能知识。实行初中、高中毕业生分流,对部分不准备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培训。尤其是进行现代农业种养技术的培训。在县城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对不能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进行1~2年的实用技术培训。
  改革县(郊)职业学校招生制度,学制和课程设置。职业学校主要是招收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的农村青年,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也可以招收有一定种养实践经验的青年农民;打破传统的秋季学期招生制度,实行春秋两学期招生制度;学制2年或3年或(3+1),逐步实行弹性分阶段完成学业制度,实行开放式、多模式办学。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增加科技含量比重大、价值高的优良品种的技术推广应用课程,增强办学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实用性。为适应农业产业化、农业现代化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开发人力资源需要,培养能种、能养、会加工、懂经营的新一代农民以及为发展乡镇企业与各项事业服务人才。
  4、加大教育投人,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保障。目前农村教育经费相当紧缺,不仅不能适应加快农村教育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需求,而且难以满足现有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各级政府要努力增加对教育的投人,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各级财政教育拨款要保证“三个增长”,即: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教育经费投入新体制,以全局和长远的战略眼光,把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作为基础设施建设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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