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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综治委《关于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方案》的通知

  四是清理整顿校园周边出租屋和学生在校外租房屋。
  五是协调解决校村、校厂、校校之间土地纠纷,消除校园周边的治安隐患。
  六是整治校园内部的治安秩序,规范管理。
  三、方法步骤
  1、调查摸底。6月份,各县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及时提供校园周边的治安问题的情况,各级综治办要与有关部门配合列出重点整治的学校和影响教学秩序的突出问题。
  2、集中整治。7月份,各县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严打整治的行动方案研究整治对策,全市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牵头,市综治办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对重点学校采取协调办公,当场拍板的形式。解决突出问题,各县区也要一个学校一个学校、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进行综合治理。
  3、检查验收。9月中旬各县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这次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书面报告市综治委。市综治委将把整治情况纳入年终综治检查的内容进行抽查验收,并将情况通报全市。
  四、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各级党委、政府要十分重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结合“严打”整治的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市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综治、公安、工商、文化、电信、教育、检察、法院、司法、城建、规划、城管、国土等部门有关领导参加的整治督查组(名单请于6月20日前报市综治办),负责对重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对突出问题要组织力量全面进行整治,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对学校周边的治安整治落实责任,“三室两厅一吧”的整治工作以文化、电信、工商、公安部门为主;商店、摊点的整治以工商、城管部门为主;出租屋整治以流动人口办为主;违章建筑整治以城建、规划、城管部门为主;刑事、治安问题以公安部门为主;学校内部问题及学生在校外租房屋由学校整治和规范。
  2、依照法规,严厉整治。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对高校和县区中小学校门外限定距离范围内可能危害治安、影响教学和师生身心健康的不当场所。一律不予核准登记注册,对从事色情、赌博活动,播放黄色录像,以及销售宣扬暴力、迷信等录像、书刊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要对“网吧”进行规范管理,无照“网吧”要坚决取缔,证照齐全的要签订“守法经营责任状”,要加强商业摊点的管理,对乱摆乱卖的流动摊点,不允许在校园周边流动销售。国土、规划、城建、城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规,拆除校园周边的违章建筑,对未经合法程序批准的建筑物,一律限期无条件自行拆除;对某些虽办理了合法手续,但又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和校园周边环境的建筑物,要劝其搬迁或拆除,给予适当补偿,凡是顶风不办的,由有关部门强制执行。政法各部门要结合严打整治,查处一批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侵犯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完善法律服务工作。
  3、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各县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密组织,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对要整治的问题,按照“谁最先发证、谁收费、谁组织整治”的原则进行落实解决,不得发生相互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法;规范管理,从全局出发,不得擅自改变规定,不得开脱说情,不得姑息迁就,不得上推下卸,凡是整治不彻底,学校反应很大,并造成很坏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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