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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
(2001年12月19日 南府发[2001]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我市在首轮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中,已取消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这只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序幕,具有实质意义的是变革行政审批方式。目前暂予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运作方式还是分散式、串联式审批,仍然存在着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审批效率低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审批制度的精神,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努力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管理体制,使之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我市经济运行软环境的改善,市人民政府决定深化我市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2002年1月1日起变革现行的行政审批方式。
  一、关于行政审批场所与管理机构
  (一)建立南宁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全市绝大部分行政审批事项都在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受理。大厅设在心圩高新区科技工业园的科园东五路,大厅内设置若干个办事窗口(由各部门派人值守办公),面向本市公民、法人和外来投资者集中公开办理市级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有关的服务事项,将原来分散的行政审批集中在大厅各办事窗口办理,以便为投资者、法人和群众到政府机关办事提供便捷的场所,为政府部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提供透明的环境,为协调部门的行政活动提供高效的机制,使我市的行政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和规范。同时,为申办者提供面对面的、透明的审批办证服务,对有效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服务功能、方便企业群众,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廉政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成立市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及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为议事协调机构,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审管办)为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市级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根据国家、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部署,具体承担日后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初审日后根据新的法律法规须增加的行政审批事项,具体负责大厅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协调、监管不进大厅设窗口的市级政府部门(个别审批工作量很少的部门经批准可不在大厅设办事窗口,由大厅代理窗口代为受理再移交办理)的行政审批行为,指导县区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工作。
  二、关于变革行政审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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