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置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办公室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1年11月1日 南办发[2001]98号)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三宁”公司,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拓宽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努力为民排忧解难,有效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置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并建立市长公开电话网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为市信访局的内设机构,业务和人员受市信访局领导。“办公室”设市长公开电话2个席位,号码为“12345”,工作现场在南宁市社会应急联动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晚上10时以后暂由联动中心代理)。为充实力量,扩大职能,完善机制,强化服务,将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三宁”公司,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市级有关双管单位,市属重点企业及新闻单位等纳入市长公开电话网络,使“办公室”工作与各部门工作密切衔接,提高“办公室”的透明度,强化即时服务,共同做好市长公开电话的受理、督办和反馈工作,把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市长公开电话的作用。
二、“办公室”的基本任务。受理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通过电话反映的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群众来电反映的重大问题,反馈处理结果;及时向领导提供具有紧迫性、苗头性和普遍性的有价值的信息。
三、“办公室”的工作原则和程序。“办公室”接到市民电话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实行政务公开以及承诺制的要求,分别不同情况,迅速通过网络告知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对一些带有一定专业性和技术性的问题,也可引导群众直接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以便于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准确地进行处理。对“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力办”的要求,视情况立即派员到现场,迅速、及时、认真地予以处理,不得拖延耽搁。对一些暂时解决不了或办不到的问题,要向群众耐心解释,做好说明并同时报告市委、政府有关领导及抄报市信访局。交办事项的办结率要求达到98%以上,群众满意率要求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