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思路:搞好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大胆突破,务求实效;以社区服务为切入点,以组织建设、培育社区自治、扩大基层民主为核心,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与社区关系,实现工作重心下移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重点,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民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协助,社会各届广泛参与,齐抓共管,共促发展。
主要目标:(1)在2001年内,市辖区结合新城区社区建设试点基础和下半年居民委员会期满换届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进行社区区域调整,普遍建立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的社区组织体系,推进社区服务活动,初步构建起社区建设的框架。同时,抓好武鸣县全国县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2)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02年市辖县县城全面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市辖区经过一年的努力,全面落实社区建设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定社区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基本理顺社区的各种工作关系,逐步完善社区内部运行机制,强化社区的综合性社会功能;(3)到2005年形成“共居一地、共同管理、共促繁荣、共保平安、共建文明、共求发展”的社区建设格局,实现我市城市基层工作社区化、社区工作社会化的民主自治管理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我市社区建设水平,建成一批具有本地特点、充满活力的标准社区和模范、文明社区。
二、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新型社区组织体系
合理划分社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资源、便于社区居民自治的原则,并考虑居民居住的自然地缘关系、人们的心理认同感、管辖人口等要素,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在老城区,以现有居委会管辖地域范围为基础,适当合并目前管理户数小的居委会;在新建居民小区,以若干小区组成一个社区。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1000—3000户居民为宜,按属地管理的要求把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军人及其家属的居民包括在内。社区类型的划分:可以居民居住和单位自然地域划分为“混合型社区”;以封闭型居民小区为单位划分为“小区型社区”;以单位职工家属聚集区为主体划分为“单位型社区”。新划定社区要根据国家的规定和居民意愿冠名。
建立社区党组织。按照《
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党员人数和分布情况以及社区规模,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由社区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的政治领导核心,对社区其他组织和社区总体工作实施政治领导,并在街道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在社区内居住超过6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口中的党员、居住在社区内组织关系未转入单位党组织的党员、尚未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和退伍军人党员、异地安置的离退休党员及在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各类企业和各种社会组织中工作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可转入社区党组织。也可针对流动党员分散、流动性大、工作变换频繁等特点,通过直管、代管、协管等办法,建立社区流动党员党支部、临时支部、流动党员管理站等,把社区流动党员列入社区党组织管理之中。对居住在社区内而组织关系在社区外的单位党员进行登记,逐步建立健全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反馈等各种旨在鼓励在职在单位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机制,使在职在单位党员成为社区党建工作的主体,充分发挥其在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模范带头作用。社区党组织要切实领导并指导好群团组织在社区的建设工作,通过社区党团组织与辖区的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党团组织广泛开展“结对共建”、党员志愿者等活动,逐步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社区内各类基层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开放式的党建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