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药灭鼠后,及时检查,收捡死鼠(死鼠多在杂物堆或下水道、鼠洞内),并进一步清理环境和鼠迹,投药20天后,各单位再次布粉块进行鼠密度测定和鼠情调查,根据鼠情,再进行补充投药。巩固灭效。
四、严格规范用药,确保人畜安全
全市统一使用全国爱卫会推荐的灭鼠药物,如溴敌隆、大隆灭鼠毒饵,采用磷化铝进行堵洞灭鼠,药物要按投药要求进行,要检查盗食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做到饱和投药。灭鼠药物由市爱卫办统一组织,各县、区爱卫办负责向辖区单位、个人供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和使用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剧毒药物和急性鼠药。要杜绝不法商贩推销国家禁用的以及假冒劣的药品,如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强、毒鼠硅等,以保证人畜安全,达到防治效果。
五、多渠道筹集资金,促进灭鼠活动有序开展
灭鼠经费的筹集坚持“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三个一点的办法,各县、区政府要拿出3万元,作为本次活动的宣传、组织、检查和补贴困难企业、公共场所的投药专项经费。各部门、各单位、各社区应承担自身灭鼠所需的费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赞助开展灭鼠活动,对赞助的单位或个人应予以表彰。
六、做好鼠情监测,加强督查检查
加强鼠情监测是搞好灭鼠工作和预防鼠传疾病的重要前提。各级防疫站,县、区爱卫办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鼠情监测,使投药做到有的放矢,收到效果。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灭鼠工作的督查,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鼠密度的督查,务必把鼠密度控制到不足危害程度。各县、区政府是除“四害”工作块块领导者,市直各委、办、局是辖下单位灭鼠工作的保证者,城区政府认真部署辖区的除“四害”工作,组织人员逐一检查辖区单位、居委会,清理好“四害”的孳生环境和落实好各项灭鼠措施。各主管部门要按要求组织人员对所辖的单位特别是生活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市防疫站要加强全市“四害”的监测工作,加强对鼠类的检疫,及时提供鼠情动态,同时组织人员到城区、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工作。
市公共卫生监督所要全面加强对重点行业的食品、饮食、工厂、店及公共场所、单位食堂的防鼠、灭鼠、清除鼠迹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投药。防鼠设施完好率必须达到95%以上,鼠迹阳性率要控制在2%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