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市再就业援助行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南宁市再就业援助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劳动局、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民政局、人民银行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由市劳动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三)加强宣传,进行舆论监督
各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有关政策和援助行动的各项措施,扩大援助行动的社会影响,让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懂得再就业优惠政策并知道如何得到援助。对援助行动做得好的典型和先进事迹进行报道,对刁难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行为予以曝光。
(四)各方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协调
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协调组织或工作机制,实行领导责任制,抓紧部署援助行动。
1、8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将有关优惠政策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到市再就业援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印制成《再就业优惠证》。
2、市职业指导中心要在8月底前组织好职业能力测评试题,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市再就业援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集到的就业信息从8月份开始,要向新闻媒体按时发布。
3、各有关部门要在8月底前将开展或腾出的就业岗位信息报市再就业援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在8月底前将培训项目报市再就业援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市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和市职工档案托管中心要做好社会保险接续和档案托管的前期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
6、各企业的再就业服务中心在8月底前将逐户排查的特困下岗职工名单报市再就业援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表格由市再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并分发)。
7、各城区、各主管部门要召开所属企、事业单位会议,发动下属企、事业单位帮助特困企业,所帮助的特困企业及人员名单要在8月底前报市再就业援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8、市再就业援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工青妇等社会团体提供特困人员详细地址和困难情况,以便他们组织志愿者进行帮困工作。
9、市再就业援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整个援助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定期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并以简报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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