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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南宁市再就业援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南宁市再就业援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1年8月31日 南府办[2001]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市劳动局关于《南宁市再就业援助行曲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再就业援助行动实施方案


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拟在全市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开展的“五个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动员全社会都来援助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以“促就业、续保险、保生活”为重点,切实帮助协议期满将出再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或已出中心但再就业困难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解决生活保障、再就业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使特困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生活获得帮助。
  二、援助内容
  (一)政策援助
  1、进入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较集中的企业、社区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2、走上街头开展全市性的政策宣传活动,并给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印发《再就业优惠证》,让他们全面了解各部门有关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参加此项援助活动的主要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监察局、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人民银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和单位。
  (二)职业指导援助
  主要采取群体指导和个体指导两种方式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进行免费职业指导。
  1、群体指导:主要是将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按企业、年龄段或同一就业意愿分类,相对集中地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帮助他们了解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转变就业观念,树立自主创业意识。召集一些创业成功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组成“再就业演讲团”深入企业,用他们的亲身经历来启发引导下岗职工转变观念,激发再就业的积极性。
  2、个体指导:通过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职业能力测试,科学地分析他们的就业能力及就业方向,为他们提供适合自身条件的就业信息,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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