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把两个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卫生、计划、财政、建设、国土资源、人事、环保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省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各级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按照法定职责和区域卫生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科学可行的建设规划,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于2003年9月30日前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建设规划要以完善功能、提高防治能力为核心内容,坚持节约实用的原则,体现“突出重点、保证急需”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土地、房屋和设备资源,盘活存量,控制增量,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医疗机构建设所需资金由同级政府筹措解决。市、县级政府要依据建设方案,整体规划,统筹安排,积极筹措并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要调整政府投资支出结构,调剂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政府贴息贷款、减免配套费、土地划拨等优惠政策支持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参与股份合作,拓宽市场化筹集资金的渠道;医院传染病区(分院)建设也可由综合医院担保贷款、政府贴息,加快建设步伐;用好社会捐赠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将其主要用于公共卫生长效机制建设;积极吸引外资,特别是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引进国外先进的医疗设备,改善就医条件,提高医疗诊治水平。省里在财政状况可能的情况下,对县级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救治项目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四)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要搞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有关程序报批立项;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实行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制,确保工程质量,防止资源浪费,杜绝“胡子”工程、“豆腐渣”工程;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监管,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项目法定代表人对建设的全过程和工程质量负总责。
(五)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科学设计,规范建设,确保质量。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搞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咨询审评。
(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医疗机构,要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狠抓制度创新。建立以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用人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进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合理流动。加大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切实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要以质量管理、经济管理和后勤服务社会化为重点,完善制度规范,努力提高运行质量,降低成本。狠抓管理创新,不断增强疾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救治机构自我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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