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合政[2003]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5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认真吸取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教训,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一次全市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大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和内容
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企业和场所。整顿企业安全生产作风,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普遍排查整治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
检查内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贯彻《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和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执行情况,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发生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和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环境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特别是对查出道路交通、群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隐患是否实行了登记建档管理,是否实行了定人、定措施、定期限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是否依法实施了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取缔,是否关闭了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采取了防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死灰复燃的有效措施;矿山、危险物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是否按照《
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否认真执行了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程;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是否认真执行了对职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汛期的水上交通、农村中小学危房、矿山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和监控情况;防治非典中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二、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这次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以企业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各行各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普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区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跟踪抽查和督查。检查的时间是:从现在起到6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