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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纠风办2003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狠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大力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严肃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对药品生产经营恶性竞争、药品价格虚高、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虚假药品广告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全市县级以上政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所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对国家规定列入招标采购范围的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禁止在医疗服务中索要和收受“红包”。积极推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经营秩序,坚决纠正规避招标、违规操作等行为。
  四、继续开展政风评议,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围绕政府服务优质高效这一主题,继续开展政风评议工作。组织政风建设监督员进行连续不断的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督促参评单位整改。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政风测评,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从部分参评单位中选派人员监督测评。加强新闻舆论的监督,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严格执行评议的奖惩措施,加强对后进单位的帮扶。在开展政风评议的同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良性循环。
  要有重点地在经济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中,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认真纠正有些执纪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存在的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的问题,督促部门和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今年,要在全市范围统一开展民主评议旅游行风活动。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坚持从领导机关做起,发挥领导机关表率作用,逐步形成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和抓机关促基层,抓行业带系统,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五、坚持改革创新、稳步推进源头治理工作。一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分级清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抓好与经济事务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与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加强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防止管理脱节。逐步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规范的运行机制和严密的监督机制。认真开展“三级联办”、“一站式”等高效行政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责权统一原则,调整和理顺政府部门的职能定位,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公务员信用承诺制度。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市直各部门要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对所有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并全部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帐户管理,认真清理和规范政策外补贴,严禁设立“小金库”。积极探索加强会计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严厉惩处做假帐行为。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制度。继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健全财政国库收付执行机构,在市直单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进一步扩大市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范围。
  六、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果。继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整顿道路收费站点,严格规范上路执收执罚人员的行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巩固和扩大减轻企业负担成果,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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