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发热38℃以上病人居住的单元进行暂时封闭隔离消毒,对单元内居民进行追踪、医学观察和生活保障供给。对非典型肺炎病人居住的单元按城市社区、家属区隔离处理。
四、学校
责任人:党委书记、校长
(一)建立学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晨检报告制度。大中专院校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教职工以教研室为单位,设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对发热38℃以上、头痛、咳嗽等症状者要及时与当地非典型肺炎病人指定医院或120急救中心联系,及时隔离治疗。
(二)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例后,对其所在班级的其他学生、教职工及其家庭成员,进行封闭隔离14天,隔离必须一人一室,防止交叉感染。由校方保障其日常生活供给。严禁接触者流动造成疫情扩散。
(三)对出现非典型肺炎或疑似病人的学校,校区进行全面的严格消毒,对全校各类室内场所、物体表面及空气进行终末消毒,持续14天。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等场所落实专门人员,每天晚上对教室、阅览室等公共教学场所进行消毒。白天定时开窗通气。禁止使用中央空调。如疫情得不到控制,应停课封楼,设专人监护。
五、铁路、民航和公路交通
(一)实行健康申报和检疫制度。铁路、民航和公路管理部门设立防治非典型肺炎办公室,负责对其所承载的人员实行有关非典型肺炎内容申报和检疫。1、铁路。以车厢为单位填写健康申报表,必要时测量体温,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隔离,就近留验或立即送往指定医院治疗。2、民航。在安全检查口和出口处设立红外线体温监测系统。登机前提交个人健康申报表,杜绝疑似病人登机;对发现的入境疑似体温增高者和申报有非典型肺炎疑似症状者,按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隔离留验或立即送往指定医院治疗。3、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在入晋的各主要通道设立留验站,对过往的自备车辆旅行者进行健康申报和检疫,发现发热38℃以上或疑似非典型肺炎病人,必须留验,并按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立即送往指定医院治疗;公共客运车辆出入站前将本次车辆旅行者的健康申报汇总表报告部门防治非典型肺炎机构,对疑似病例,就近留验或立即送往指定医院。
(二)对发现疑似病例的交通工具由承运方按要求全面消毒,并负责对接触者在指定场所留验观察,司乘人员采取家庭内封闭隔离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14天。居民区和工作区的管理参见“社区”部分。
六、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