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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易局等部门关于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供应的意见的通知

  (四)加强对重要商品储备管理。继续做好对粮、油、糖等重要商品的储备,严格保证储备量,并认真做好储备管理、调拨运输、市场供应等工作,确保调得动,用得上,应对可能发生的集中购买需要。
  二、切实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经济违法活动
  (一)加大力度,打击假冒劣质商品和虚假违法广告。各地要加强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和发布与非典有关的虚假违法广告;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特别是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建立和完善与新闻媒介、广告业主的联系制度,严查借非典防治之名,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二)坚决查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重点查处和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不法行为,积极营造以“食品安全无忧、售房履约无欺、旅游消费无虑、公用企业无霸”为中心的“四无”市场环境。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主要是农药和化肥)、老三区店名招牌审批和户外广告的专项检查工作。
  (三)继续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市场主办者开展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保障市场排污畅通,通风良好,对市场经营场所要按规定严格消毒。严把上市商品准入关,坚决杜绝野生动物和有毒有害食品上柜销售。
  三、积极平抑物价,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一)加强价格监管,打击各种不法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制订生活必需品价格管理工作预案,在大米、面粉、食用油等价格发生急剧异动时及时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增加价格监测人员,增设价格监测点,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做好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工作。研究落实各项价格和收费管理措施,适时调整中药材等价格标准,严格控制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产品原材料价格。加大价格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
  (二)增强自律意识,倡导价格诚信。要教育和督促广大经营者以大局为重,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政策,自觉承担起平抑物价和防治非典的应尽义务。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法定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不得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并对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四、抓住机遇,扎实推进流通业现代化进程
  (一)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积极推进超市和生活服务连锁企业向社区和农村居住点延伸,发展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消费的“大企小店”和特许连锁网。按照“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鼓励大型连锁企业整合、改造、规范城市社区“夫妻老婆店”和农村乡镇、中心村零售网点,改善社区、农村的消费环境。按照“便民、利民、为民”的要求,鼓励各小型店铺通过各种途径加盟连锁企业。继续以超市、便利店为重点,向其他零售业态、餐饮及各类服务行业推进连锁化经营。引导连锁企业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发展现代化、社会化的配送中心,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运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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