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建立镇(乡)
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意见的通知
(甬政发[2003]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体改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关于建立镇(乡)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建立镇(乡)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的意见
(市体改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
市编委办 二00三年四月七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探索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现结合本市实际,就建立镇(乡)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于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消除不利于城乡社会融合的体制和政策障碍,逐步建立和完善涵盖全市农村地区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体系。
二、服务站的主要职能
(一)社会保险的职能
逐步开展受理各种社会保险的登记、申报工作,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做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和农村养老保险的有关工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
(二)失业和离退休人员等管理服务职能
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核发等工作;建立离退休人员及享受其他统筹项目待遇人员的管理信息库,对其享受资格进行认定;负责办理辖区内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的申报手续;逐步接收破产、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档案,并指导和会同社区居委会对其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
(三)就业管理和服务职能
按城乡统筹就业要求,掌握辖区内本地和外来劳动力及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逐步建立起涵盖本市市域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并实现市场就业信息的市、县(市)区、镇(乡)三级计算机联网,供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共享。初期服务站设备购置、网络安装及经费由各县(市)、区解决,日常设备维护和网络通讯费用由各服务站负责;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制度,落实用工备案登记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和社会服务组织开展就业前培训和职业资格等培训,特别要抓好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岗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市场化就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