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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意见

  12.推进教育教学模式的创新。职业教育可以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学习一段时间后再根据社会需要和个人愿望确定专业,放宽对学生转学和转专业的限制,以适应劳动就业和学生个人发展的需要。开展以实行学分制为重点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为主线的模块式课程体系,增强课程的适用性、实践性和综合性,给学生更多的选择学习课程的机会。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采用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全面推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模式,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努力把职业学校办成面向全社会的开放式、多功能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中心,以满足广大群众和求学者就业、升学准备、更新知识、增强技能等多种需要。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大力发展现代远程职业教育,为农牧区职业学校和受教育者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13.贯彻产教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实验、技能训练、生产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要重视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既要加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又要积极依托企事业单位建立校外实习基地,职业教育机构分布集中的地方也可以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可共享的实验和实训基地,为学生技能训练、生产实习等提供必要的条件。
  14.健全职业教育体系,建立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的衔接与沟通,促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快高等职业学校的建设,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提高高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逐年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人高等学校尤其是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学习的比例。增加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生接受本科教育的机会。从全区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积极开展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适时进行试点工作;适度发展初中后“3+2”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积极为高等职业学校优先招收已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和中级计算机等级证书(或中级汉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且专业基础知识考核优秀、品行优良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创造条件。建立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优化培养过程。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15.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师资培养与培训力度。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依托高等学校和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立职业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和区外进行专业实践与考察,支持和鼓励教师在职攻读相关专业学位,提高学历、学位层次,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培养一支高水平的骨于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队伍。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评审要突出职业教育特点,改进评审标准和办法。既要鼓励职业教育机构教师取得非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又要特别注重从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工人中聘任专、兼职教师,提高职业学校中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教师的比例。
  16.深化职业教育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积极推进管理人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职务聘任制度。建立健全校内激励竞争机制,鼓励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到2010年,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的教师都要基本达到任职资格标准,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都要取得相应专业(工种)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要努力提高职业学校校长的整体素质,对现有职业学校校长进行全员培训,实行职业学校校长持证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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