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推动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3.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市场需求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为突破口,以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创业精神为重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教育创新,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发展职业教育,为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为推进西部大开发服务,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学习型社会建设要求,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4.根据各地经济和教育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以初中后分流为重点的教育分流,发展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以初中后分流为重点,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促进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努力实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的不断增长,力争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提高现有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重点职业学校。到2010年,力争建成20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30所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力争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设置标准。
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努力增加校均规模,改善办学条件,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重点建设5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15个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继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接受高等教育的规模,积极探索发展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到2005年,完成培训 200万人次,其中在岗培训100万人次,就业再就业培训7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0万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全社会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达到70%。
三、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
5.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既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办学积极性,又有利于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原则,建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州、市(行署)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工作,并对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的有关工作。依法规定职业教育机构审批程序,坚持统筹规划,防止职业教育机构的新一轮重复建设,规范职业教育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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