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外国人防控“非典”工作的补充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
 系统外国人防控“非典”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留学生培养单位、接收外国学生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在京教育系统外国人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外国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根据卫生防疫法,各单位发现“非典”或疑似病人后,应立即对与其近距离接触过的外国人进行隔离。如该外国人对隔离不理解或拒绝执行,可先请相关使馆进行说服协调;如说服无效,可根据防疫法,请市公安部门强制执行。
 二、请有外籍教师、外国留学生、外籍中小学生的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自行准备好能容纳20左右人的隔离房间,对需要观察隔离的外国人员在本校进行隔离;并在隔离区域配备好电话等必要的设备设施,进行消毒后待用;要配备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三、市教委将视全市教育系统外籍人员疫情情况适时征用三星级以上宾馆用于对与“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近距离接触过的外国人进行隔离。学校如有送往隔离宾馆的外国人,本校应派专人参与在宾馆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外国人及本校工作人员在隔离宾馆居住期间的费用原则上由学校负担。
 四、市教委对外合作与交流处保持与学校的及时联络,确保24小时信息渠道畅通;各单位每天应至少留一人坚守岗位,保证随时接传真和电话,以便疫情信息的及时沟通;发现疫情,请同时报送市教委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和市教委“非典办”。
 五、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迅速制定本单位《外国人“非典”疫情防控预案》,并在本单位隔离预案中将隔离用房间数、地点、能容纳人数、联系人姓名、电话等情况说明清楚。请务必于接到通知后二日(含节假日)内将本单位《外国人“非典”疫情防控预案》报到市教委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非典”防控传真号码:66075023,66074125
市教委“非典办”电话:66074170
传真:66074526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