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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

  13.加强职业技术教育。认真贯彻《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府[2003]10号),实施“科教兴农富民”培训工程,扶持中部地区办好“小康班”。在省农业学校和五指山农业学校举办乡镇和村管理干部种养技术培训班,为每个市、县培养100名乡镇和村干部,提高中部地区6市、县的乡镇、村干部科技知识水平和管理水平。委托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学院、海南医学院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委托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为少数民族地区学校培养职业技术专业教师。把培育农村建筑队伍与扶贫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当地群众积极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和参与各类扶贫项目建设,培养农民建筑队伍。各市、县在安排年度财政预算时,要安排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和农村职业技术学校建设经费。
  14.努力提高劳动者科技素质。切块安排科技资金支持中部地区科技重点项目,实施“星火小康行动计划”,组织科技下乡,开展科技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健全科技服务网络。抓好白沙县国家科技扶贫示范工作。
  15.加快农村广播电视网建设。继续建设中部地区市、县广播电视转播设施,完成琼中县发射机房和配套设施、保亭县发射铁塔和发射机房续建工程,新建白沙县广播电视发射塔和五指山市6个乡镇有线电视站。继续抓好中部山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16.加快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增加对中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配套建设中部地区乡镇医疗设施,帮助白沙、五指山、定安、屯昌和琼中等市、县改造乡镇中心卫生院,给中部6市、县各安排1辆农村巡回医疗用车,缓解山区群众看病难问题。
  17.加强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计划投资110万元,建设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6个,在乡镇卫生院附设计划生育服务室20个。配套完善已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场所的医疗设施。
  五、加强对中部地区发展工作的领导,努力开创中部地区发展新局面
  18.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中部地区是我省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地区,各市、县和省直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工作的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工作。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中部市、县政府要制定本市、县的工作计划,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工作,做到资金落实,项目落实,措施到位,保证2003年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实施计划各项任务的完成。
  19.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部地区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南北带动,两翼推进,发展周边,扶持中间”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积极报导各部门、各市、县帮扶中部地区加快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为加快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继续开展联手扶贫工作。各联手扶贫单位及沿海结对帮扶市、县,要继续派出工作组下到中部地区帮扶乡镇,按照“帮思想,帮门路、帮资金、帮技术”的要求,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经济等方面,继续加大资金、实物和智力的帮扶力度。各联手扶贫单位要指定一名党政领导分工负责扶贫工作,制定帮扶规划并逐步实施,不断提高帮扶效果。争取国家建设资金,在白沙、琼中和五指山3市、县位于生态核心区、主要江河发源地的7个少数民族贫困乡镇,进行以整体改善农村水、电、路和文教卫生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区域综合扶贫试点工程,增强贫困群众的增产增收综合能力。继续实施民房改造工程,投资430万元,在中部民族地区改造茅草房2500户。
  21.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中央支持和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社会事业建设资金等要适当向中部市、县倾斜,加大对中部地区的扶持力度。各部门在安排今年资金计划时,安排给中部地区的资金总额和所占比例不得低于上年水平,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总额不少于1.6亿元,比上年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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