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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民间高利借贷情况调查报告的通知

  (三)重塑了农村信用社的良好形象。2002年5月,省委书记田成平在运城市夏县视察工作时,对该县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临猗县农村信用联社还获得了全国支农先进荣誉称号;临汾市农村信用社在推广创建“千村信用工程”中,通过让农民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激发了“农民争做信用户,村委争当信用村,乡镇争创信用镇”的新局面。引起政府领导、专家学者及金融界的重视和关注。2002年全国政协部分委员、经济界、金融界专家和人行天津分行通过对临汾市农村信用社调研,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了临汾市创建信用村工作;中国金融学会,中国政协杂志社在京联合举办了“临汾信合现象”研讨会,充分肯定农村信用社的工作方法。
  这些情况充分说明农村信用社在遏制“民间高利借贷”,支持“三农”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赢得了广大农民的信任和拥护,赢得了社会的支持,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信用的良性发展。
  六、措施和建议
  (一)政府负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的社会约束机制。各级政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高度重视高利贷行为的危害性,组织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对已经发现的高利贷行为予以有力打击,把打击高利贷行为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防止其进一步蔓延。
  (二)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宣传国家金融政策、法律、法规,正确引导民间借贷活动,遵守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严禁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整顿规范“民间借贷”活动。各级司法机关和各金融机构要携手把法律知识的宣传工作做到农民的家中,大谈高利贷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启发农民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对那些非法放贷的进行抵制和斗争,遏制高利贷活动的发生。
  (三)作为农村信用社,要宣传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以及在农村金融中的重要作用,使农民群众认识信用社、充分了解信用社是联系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和支农主力军,取得农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四)农村信用社要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力度,提高农户贷款面,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资金需要。拓宽对农民或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渠道,消灭“民间借贷”滋生的温床,从源头上杜绝“民间借贷”的发生,减少对高利贷资金的需求。
  (五)组织成立为农户进行担保的中介机构。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专门的机构,为农户贷款提供担保,多渠道融通资金,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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