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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暨全省第二产业非公有制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要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不出假数”、“真实可信”的有关批示要求,努力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凡在甘肃省境内从事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甘肃省统计管理规定》和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宣传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六、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非公有制经济普查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及第二产业非公有制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这次普查在省政府和市(州、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全省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普查工作。
  附件:甘肃省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暨全省第二产业非公有制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甘肃省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暨全省

        第二产业非公有制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徐守盛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陈小江 省政府副秘书长
      朱文兴 省统计局局长
  成 员 王新中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忠敬 省计委副主任
      蒲承宏 省经贸委副主任
      郑卫民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立民 省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
      沙仲才 省民政厅副厅长
      邹 勇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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